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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新:准确把握运营公司定位
主动适应监管方式转变

文章来源:《国资报告》杂志  发布时间:2020-03-08

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闭幕后,第一时间印发《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充分显示了国务院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是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重要举措。中国国新是一家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央企”,2016年初被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之一。可以说,中国国新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始终与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职能相互衔接、同频共振。在此,遵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中国国新的实践探索,和大家交流四点关于《实施意见》的认识体会:

一是准确把握运营公司的平台定位。《实施意见》提出,要着力优化资本配置,坚持出资人主导与市场化原则相结合,大力推进国有资本的战略性重组、专业化重组和前瞻性布局。我们体会,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上接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机构,下接资本运作和企业经营,是落实管资本为主要求,将国资监管要求转化为股东意志、进而落实到市场行为的重要载体和枢纽。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独立专业决策,也要更好落实出资人代表机构的导向意志,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规划。

二是深刻理解资本运营的功能作用。《实施意见》要求,优化国有资本运营,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同时强调,要通过考核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服务国家战略、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我们体会,对于运营公司而言,虽然没有主业限制,但发展不能失焦,资本运营必须高度契合国家战略,要牢牢聚焦进入实体产业的国有资本,以虚活实、以融促产;既要以提高资本回报为主要目标,又不能只盯着财务回报,要通过投资引领、培育孵化等方式,在落实国家战略上发挥应有作用,大力促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走出去”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三是主动适应监管方式的重大转变。《实施意见》提出,国务院国资委将实行清单管理,注重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职,并根据不同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授权放权。今年6月,国资委制定印发了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明确了35项授权放权事项,中国国新作为运营公司承接了其中30项;近期,国资委还修订印发了权力和责任清单,这对我们加快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体会,转变监管方式既是国资委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激发企业微观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也对运营公司适应管资本为主、完善管控模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运营公司而言,既要健全治理结构、完善组织体系,确保授权“接得住”;也要优化管控模式、提升管理能力,确保自身“管得好”,即对核心业务板块要加强战略和财务管控,确保资本运营高效规范,对参股企业要以财务管控为主,依法履行治理程序,关注资本流动和回报情况。

四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实施意见》强调,中央企业党的建设是国资监管机构三项职责之一,必须坚持管资本就要管党建。我们体会,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最大的政治优势,只有将强根铸魂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始终,才能为运营公司试点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在实践中,运营公司要当好加强不同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探索者,立足运营资本流动性和所投企业多元化的实际,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效方式和途径,积极构建适应运营公司特点的党建工作新模式,确保国有资本投资到哪里、党的建设就加强到哪里。

下一步,中国国新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决策部署,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有关要求,深化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更好发挥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促进作用。(中国国新党委书记、董事长 周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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