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期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研讨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四期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研讨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31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于5月在京举办第四期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研讨班围绕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结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务设置课程,邀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及国内一流院校专家教授等权威师资授课。主要内容包括: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形势与任务;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精准适用;
(四)职务犯罪谈话询问的策略与方法;
(五)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案件的认定与取证要点;
(六)做深做实国有企业政治监督的方法与举措;
(七)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方法与路径;
(八)立足职责使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九)中央企业巡视巡察工作要点及方法;
(十)分组研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及解决思路。
具体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及相关工作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5月27日—2025年5月30日(5月26日14:00—19:00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黄河街10号院)。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3800元/人,缴费可采用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如选择汇款请备注“2025036”。在线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培训费发票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具。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550元/人·天),学员报到时由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收取,并开具发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参训。
(二)培训班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请最晚于5月16日前填写第四期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研讨班报名表(附件2)并由单位盖章后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完成报名和缴费。
报名二维码
(三)培训班名额有限,额满为止。学员名单经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审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四)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可请假,请参加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培训效果。
(五)报到地点: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A座前台(附件3),报到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六)如需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登录“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或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联 系 人:徐紫珩、王锦鹏
联系电话:010-63191421、010-63191123
报到地点联系电话:010—80166602
附件:附件1.报名操作流程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5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张任田慧】